第104章(1 / 2)

折桂令 萌吧啦 1830 字 13天前

玉破禅略怔了怔,心里怀疑金折桂这话,毕竟她方才闻的时候,看似十分喜欢那颜色。

“魁星叫上你二姐姐,一起去你母亲房里。我在那边守着你们。”金将晚说。

“好。”金折桂肯定方才那人不是采花贼,他应当只是来看一看大黑,至于胭脂,她的胭脂跟戚珑雪的胭脂截然不同,且都是精心挑选的,俨然是那人原本买了准备送给其他人,临时改送给她们的。

一晚上,金将晚跟柳四逋二人下棋,沈氏哄着柳澄,金折桂跟着金洁桂做针线。

待天将将亮了,金将晚、柳四逋二人才出去叫沈氏等洗漱。

金折桂洗了脸,又摸出昨日的胭脂,想了想,偎在沈氏的梳妆台前,“母亲,你的胭脂借我用一用。”

沈氏诧异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往日里叫你用,你说你年纪小,用这个太早。”

金洁桂笑道:“伯母,六妹妹大了,熬了一夜,怕是觉得自己脸色不好才用的。”说罢,将自己的胭脂递过来,“我这胭脂颜色六妹妹用着正好。”

金折桂道了一声谢,拿着胭脂向自己略有些苍白的脸上抹去,又在唇上点了点,用完了要还给金洁桂,金洁桂赶紧说:“六妹妹留着吧,我还有好多呢。就怕去了西北买不到好使的,足足带了几十盒子御造的。”

金折桂一怔,待沈氏去照料柳澄,就赶紧将昨晚上自己得来的胭脂拿给金洁桂看,“二姐,你瞧瞧,这可是京城的胭脂?”

金洁桂接过胭脂,闻了闻,笑道:“这胭脂上百两一盒呢。颜色倒是好,比我那颜色还适合你。你既然自己有胭脂,怎么又来讹我的?”

适合她?金折桂略想一番,记起昨晚上黑衣人是挑选之后才送她们的,心想那般心细会知道什么颜色配什么人的“人”,莫非是个女人?且还是个去了京城一遭,唯恐回了西北没好胭脂用,十分爱俏的女人。

“快收拾收拾吧。赶路要紧。”沈氏抱着柳澄道,金洁桂、金折桂赶紧跟在她左右,向楼下走去。

“哎,小前辈用胭脂了。”蒙战鲁莽地拍手,好似看见个男人涂脂抹粉一般,大惊小怪地示意其他人来看新鲜事。

金折桂恨不得踢死蒙战,待见玉破禅也错愕地看过来,赶紧低头羞涩一笑,如葱管一般的手指上,轻轻抚摸一枚精致的粉彩白瓷胭脂盒。

“蒙战,闭嘴!”梁松心细一些,惭愧地看向金将晚。

金将晚拱手道:“昨晚上的贼子还没寻到,这一路上,还请诸位多多小心一些。”说罢,携着沈氏的手,看沈氏满脸慈爱地抱着柳澄,一时就如回到十几年前金折桂初初降生时一般,小心地送沈氏上马车。

金折桂低着头跟着沈氏走。

玉破禅只当金折桂用了黑衣人送的胭脂,心里一时竟有些恨铁不成钢,只觉得这般的金折桂陌生得很,他心里的金折桂是个不看重肤浅外表的人——若看重,她昔日也不会将自己的脸打花;是个不会轻易被人迷惑的人——真情假意,他们逃亡的路上见得多了。待金折桂走过,迅雷不及掩耳地出手将她手上紧紧握着的胭脂抢去,然后藏在袖子里。

“哎呦。”金折桂低呼一声,握着自己的手看。

怎么了?他可没伤到她的手。

金洁桂并未看见玉破禅的动作,握着金折桂的手吹了吹,“六妹妹,哪有一天吃成个大胖子的。手上的功夫是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看你这手上满是针眼,早上吃饭都疼得要命。以后别这样了。”

“……可是,父亲说我在家呆不了几年了……”金折桂“惭愧”地说。

金洁桂道:“那也不能这样急于求成。”扶着金折桂上了马车,又请戚珑雪也一同上去。

上了马车,众人累了一夜,便纷纷闭目休息。

梁松、蒙战等因想着黑衣人定是个鲜廉寡耻之人,于是齐齐护卫在女子的马车边。

赶了一夜路,路上众人偷空休息。

休息时,金折桂抽空躲着人就向玉破禅讨要胭脂。

“破八,你还我胭脂。”金折桂郑重地说。

玉破禅看左右无人,郑重地道:“小前辈,那人来路不明,又藏头露尾,恐怕不是善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