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方西,我不知道该说你痴心,还是说你混蛋,或者说,你就是个痴心的混蛋。
——迟欢札记
烛火,茶香。
已经不是年轻的小伙子的男人了,伟岸的身躯坐在那儿,挺直,微抬下颚,眼神却流露出这八年许久都不曾显露的真实。
是揪心,是珍惜,是拼死都不愿丢失的渴望。
那个深沉如水,黑瞳如死水的男人,坐在艾伦的面前对他说:“我们能选择的,是让她最终成为回忆,还是将她变成现在的日子,我选择后者,即使是死死挣扎,求之不得。”
深深吸一口气,艾伦嗤笑着,眼角略略有些干涩发酸,只是口上还是不饶人在说:“westgu,你可真明白,你可真懂得怎么刺激人,怨不得他们说你不择手段,怨不得他们说你是恶魔,你温柔起来的样子可真叫我受不了——唔——”
数落还未落,艾伦却倏地仰头,俊颜苍白如纸,眼泪落下一滴,然后眨了眨,执拗的低低轻笑阻止着落下泪来。
他们都那般苍老了,近四十的年纪,三十几岁的人,他问自己,为什么在听见那句,让她成为回忆还是成为现在的日子的时候,竟然会心痛的得难以自制。
艾伦想,这一句话,想必顾方西在心里已经咀嚼过滋味好多次了,否则,如何能如此平静着脸色,只是微微收拢着指关节沉静的说出这一句,一瞬间可以刺伤人伤口最深处的话。
其实,他想找一个伴,而迟欢恰好也想找一个伴,否则在他听迟宁说她喜欢听歌剧后来又拒绝了他的票的时候,他理当要问原因,可他没问。
他以为对一个女子有好感就是爱了,可他忘了,曾几何时他对一个女人的感觉不是仅止于好感那么简单。
是因为老了,所以不再那么苛求生活和婚姻,是因为孤单太久了,所以才让自己顺应这一切的轨迹行走。
可悲吗,怎么会不可悲。
“……很多前,我来到巴黎,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会出人头地,我告诉一个人,总有那么一天,我会站在巴黎最高的地方然后回去娶她。我还记得头几年当模特的时候,每天要称重,每天要面对成千上万试不完的衣服,走不完的场,每个人都以为做模特是件轻松的事情,west,你应该了解,那不仅仅是走几步的工作,连饭都来不及吃,连水都来不及喝,赤身裸体的在后台跟那些衣服拼搏,你根本来不及想,这件,那件是什么大牌的新一季服装,你只知道,这些衣服让你快吐了!我一天比一天清楚,在你还没还有站稳脚跟的时候,你连挑选都是奢望。你连想一个人都没有时间,于是,你开始渐渐忘记,甚至怀疑那个人到底有没有存在过……”
嗤笑,自嘲,艾伦拨了拨栗褐色的头发,然后摊手,手上有几个根泛灰不那么有光泽的发丝,眼眸一深,眼角微微酸涩,面上之前的湿润已然干涸,只剩下干燥的炙热,轻啜了一口茶,有点热,热得他喉咙略略发疼,嗓音也变得沙哑了。
“后来也习惯了,一批一批的新人,你开始变得资深,开始成为所有人新的瞩目焦点。应酬多了,名声也大了,曾经指着你鼻子骂的人如今开始对你卑躬屈膝,曾经对着你趾高气扬的女人开始对你百般青睐,你甚至可以坐在第一排挑剔并且指点那些大牌和名模……这种从哭到极致甜的滋味会让一个人渐渐腐朽,忘了曾经有过的样子……”苦涩的抿了抿唇,褐色的眼眸有水影不着痕迹的隐忍,眼角的褶皱深了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