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家,女人温柔地替少年擦脸,看着冲她傻笑的少年,些微干裂的红唇张了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她什么都没说,只是死死咬着红唇。将女人当成童养媳的欧阳恪正待出声安慰这个似有无尽委屈诉说的女人,然而失血过多,一个字都没说出来便晕了过去。
女人咬着红唇,终于忍不住转身落泪。
昏迷中的欧阳恪一点点接受了原身的记忆。
对方今年十七岁,个头小小的,看着只有十三四岁,巧的是也叫欧阳恪。
家庭成员简单,除了他,就一个妈。
看到这里,欧阳恪先震惊了一下,原以为是童养媳的女人竟然是他妈?!
作为童养媳,这个年龄是很大,作为一个十七岁少年的妈,女人未免太过年轻了点!
落差太大,欧阳恪可惜了一会儿,倒也没有什么失落感。
他继续翻看少年的记忆。
记忆中,少年由母亲一手拉扯长大,因为生父不详,经常被村里的孩子欺负。
以欧阳恪丰富的感情阅历,固然看出另有原因。
他的妈长得秀美绝伦,虽然是个寡妇,但是气质温婉,标准的大家闺秀风范,村子里的男人哪里见过这般美丽的女人,暗搓搓地对她有意思的可不少,这可不就得罪了那些男人的老婆,引发一系列家庭大战,引起了村妇们的嫉恨,所以村里关于她的流言蜚语越来越多。
女人性格并不太柔弱,反而很坚强,可惜遇上一群泼辣的村妇,有理也不说请,甚至连累了自己的孩子,没有爹的少年自然饱受其他孩子的欺负。欧阳恪也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够借尸还魂,就是因为原身被人拿石头砸中了脑袋,失血过多而亡。
三天后,养好伤的欧阳恪看着女人那张秀美的面容,怪眼熟的。
似乎很久以前,在哪里见过,只是怎么都想不起来。
欧阳恪也不难为自己,因为现在面临着困难的问题,洗衣服这项技术活儿该如何完成?
看着木盆中破旧的衣服,欧阳恪一脸苦逼。
想他在世时,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养尊处优,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只穿白色衣服,因为这款颜色的衣服对于他的逼格有着显著增益,衣服的款式必须华丽昂贵,够帅够潮够潇洒,从而凸显他的风度翩翩。
现在视线下移……
这哪是衣服,他家抹布都比这个破布质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