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了点头,眼珠湛然。
“可是我都是乱画的。”
“乱画都这么逼真了,要是认真画那还得了?”
我无声咧嘴,心中的蝶蛹破茧而出,驱散了多日的压抑,心花放飞,连眼角眉梢都染上喜悦,“你觉得我可以参加比赛?”
“你是完全可以,我很看好你。”
“真的吗?那要不你这张拿来,我回去在画一张给你?”少年的我心思单一,有人数落我消极,有人称赞我积极。兰仲文说我有资格参加比赛,他是第一个认可我小小梦想的人,令我尚且懵懂的人生得到了莫大的启蒙和鼓励。
这也许是我最幸运的地方,因为认识他,因为他的认可,我的青春没有经历迷茫和混沌。许多人在三十岁之前,没能看清未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是迷茫地被命运掌握,随波逐流。
我,是幸运的。
我,雀雀欲试。
于是我们约好,下一季度,一起去参加青少年才艺大赛。
因为有了共享的秘密,我们的友谊突飞猛进,但他一直和我保持着不咸不淡的距离,我知道这是国人的特征,跟香港的开放式完全不同,这边的人,大多都腼腆,就算是情侣,牵个手都要脸红半天,一不小心就会惹出闲言碎语,人言可畏。
我上课依旧吃零食,兰仲文对我妈的做法很是不解,“你妈难道就不怕你蛀牙吗?”
“我家里每个人都很忙的,管不了我,只能用零用钱和糖来让我听话,他们习惯了,我也习惯了。”
兰仲文其实是知道萧九九这个人的,他们住在一个小区,萧九九家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被小区的人唤作港客。她家的房子品味高端,设计考究,而且有很多稀罕的电器,收录机,电视机,还是彩色电视机,一个要两千元,不是一般人家买得起的。
听说她爸厂里还有一个小区里人人都没见过的东西,叫做计算机,很多人都去凑热闹,瞧瞧计算机长什么样,听说一个要十几万块,奢侈得天打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