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我没有精神病 之雅 1969 字 1天前

中秋节当天,沙鸿达特意空出时间陪沙瑶吃饭。

意大利餐厅,装修华美,服务生穿精致套装,微笑恰到好处,举止彬彬有礼。

沙瑶穿浅粉露肩长裙,头发挽成髻,脖间带一条银色锁骨链,钻石耳钉。

沙鸿达目光慈爱,女儿优雅大方,即使没有经过特意的训练,依然让人移不开眼,蔡翌宸这小子,已经彻底败在了女儿的石榴裙下。

倒上红酒,轻轻碰杯,沙瑶轻抿一口,香甜在嘴里荡开。

手机叮了一声,沙瑶拿起来看,眼睛滑过字幕,又不动声色的移开,放进包里。

沙鸿达笑道:“又是翌宸那小子?”

沙瑶微笑,“他说晚上要去参加化装舞会。”

“很好啊,玩的开心点。”

沙瑶点头,切牛排的时候,不知道是牛排有些老,还是怎么的,切了几次才切开。

吃完饭,沙瑶说去找蔡翌宸,和沙鸿达分手。

车子汇入车流,兜兜转转,驶离市区,停在一座山下。

山上种满茶树,层层叠叠,有水流过,鹅卵石被冲刷的光滑圆润,几个登山客在亭子里休息。

沙瑶换上球鞋,走了上去。

登山客歇息够了,继续爬山。亭子里,只剩一个黑色的身影,大肚腩,穿及膝的短裤,凉鞋。

沙瑶在他身边坐下,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信封,放在身侧。

男人说:“今天中秋,吃月饼了吗?”

沙瑶的脸被黑色的墨镜遮去大半,声音平板没有温度,“吃了,您买点好吃的。”

男人拿起信封,看了下里面,满意的露出笑容,“我天天吃好的,自从你认了沙鸿达,咱们小区里的人都敬我三分,单位也巴结我,升了职,你爸我现在是科长了。”

“以后我会定时往你的卡里打钱,尽量不要见面。”

“是是,我不是想你了吗。”万庆国嗫喏着,把信封塞到包里,“她回来过。”

“回去干吗?”

“拿了点东西,我立刻给精神病院打电话,又抓了回去。”

“拿走了什么?”

“她走后我进去看了,就少了几件衣服,可能精神病没衣服穿。”

沙瑶点点头,站起身来。鞋子上沾了泥巴,沙瑶蹙眉,在地上蹭了几下。

万庆国张张嘴巴,又闭上,有些犹豫,在沙瑶快走出凉亭的时候,说:“你妈妈的祭日快到了。”

“我知道。”

沙瑶上车,脱掉鞋子,随手扔到车外。鞋子在地上翻滚几圈,掉入草中,显得寂寞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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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瑜细细描一张白色面具,夸张的长眼睫毛,如弓的细眉,脸上绘满藤蔓状的黑色条纹,嘴巴涂成鲜红色。旁边放着黑色斗篷。

时间到,万瑜戴上面具,拿起斗篷,走了出去。

礼堂里,已经灯光闪烁,妖魔鬼怪云集。

万瑜戴上帽兜,穿梭其中。她知道蔡毅城已经到了,隐在某个角落,因她故意迟到五分钟。

手腕突然被人攥住,带入一个坚硬的怀抱,一个旋身,被抵在墙上,罩在黑暗的阴影里,“小女巫,你被捕了。”

万瑜格格地笑,环住他的腰身,他的身上是用皮革做成的盔甲,大针脚,看起来粗糙,却满满的复古风,小臂上裹了皮革,用粗尼龙线绑住,大长靴,就差背上长弓和箭羽。

“怎么认出是我?”他的头上亦戴着兜帽,几缕银发垂下来,只露出下颌线和优美的下巴。这身装扮,还真是亦正亦邪。

“满场只有一个女巫。”她一进来他就认出她,她走路的姿势,微微昂起的头,都刻在他脑海里,只要一个身影即可。

万瑜抬起他的兜帽,朝里看,他竟然戴了银色假发。

“你以前也这么玩?”

“我以前只戴这个。”他拿出一张白色无表情面具,扣在脸上。

万瑜在指间缠绕着垂下的银发,十分得意,是为了她,他才如此的。

会场里突然响起鬼哭狼嚎,这群疯子们。

门又打开,走进来两人。

一人欧洲王子装扮,金色头发,戴遮眼睛面具。一人穿蓝色蓬蓬裙,亦是金色长卷发,戴金色遮眼睛面具,面具的一侧还插着一只漂亮的羽翎。

万瑜盯着两人看了一会儿,扭头,问蔡毅城,“你喜欢乖女孩吗?”

“恩。”

万瑜松开他,靠在墙上,头慢慢垂了下去。

蔡毅城心中一跳,“万瑜。”牵了她的手,拉到怀里,“那是喜欢,不是爱,你明白吗?”

万瑜攥住他的衣服,攥的很紧,紧到手在微微的颤抖,“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请告诉我,我会离开。”

“不,我不告诉你,我喜欢你缠着我,像狗皮膏药一样黏的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