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冰箱,发现里面还有两碗没有吃的银耳莲子羹,冯雨诺还记得是年前别人拜年送来的,大半年过去了,藏不住吃的家里竟然还有,看着它的冯雨诺眨了眨眼睛,然后就决定今天将它解决掉。
冯雨诺之前有吃过一次,说它好吃吧也不尽然,就是因为冯雨诺是个崇古媚汉的奇葩,在小说里听到了银耳莲子羹这个名字,自己没吃过也没见过,因此觉得是个特别高端上档次,十分满足她装逼的心境,因此她一直都在等一个机会自己做一碗银耳莲子羹,只可惜一直没遇到这个机会,好在有人圆了她这个梦,但也摧残了她这个梦。
对方送的银耳莲子羹是一瓶一瓶已经做好了的,只需要在微波炉加热几分钟即可食,跟方便面一样都是属于速食食物。
冯雨诺将其密封的纸撕开,放进微波炉中加热,两分钟左右就已经闻到了香味,很甜的一股香味,似放了蜂蜜,还夹杂这银耳和枸杞的气味。
此时聂筱淋已经下楼梳妆洗漱,冯雨诺就在碗柜中拿了两个透明的碗,这样配上晶莹剔透的银耳就更加的好看美味啦!
冯雨诺抬头时,就见着窗外一个男生牵着一只阿拉斯加大清早的在山上遛狗。那只阿拉斯加是咖啡色与白色相间的毛色,身体站起来可以与自己那个上五年级的弟弟亲密的接个吻,喜欢流口水和掉毛,为什么冯雨诺会如此的了解这只狗,除开冯雨诺曾是这方圆二十里的狗王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只狗正是冯雨诺表哥的傻儿子,遛狗的人是同冯雨诺一起长大的,可以称之为青梅竹马的表格的表弟,也就是前面每次提到的那个不算亲戚的亲戚。
“喂,洛锦华!你吃早餐了没?”看着快被咖啡拖走的身影,冯雨诺立马开口叫住。没错,那只阿拉斯加就叫咖啡,冯雨诺反正是不知道为何自己哥哥会取如此一个名字,也许是英语名很酷,也许是它的毛色所至?其实冯雨诺在心里是恶意的揣度老哥词穷,没有艺术细胞,直接取一个好记的名字得了,或者他那段时间特别爱喝咖啡?
洛锦华闻言,偏转过头来,对着冯雨诺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苹果肌呈现一个好看的幅度,轻扯起嘴角的肌肉,勾勒出两个好看的小酒窝,极为好看。
冯雨诺不得不说这娃特别的会装逼,不愧是在自己多年的悉心培育下学会了一套包装自己的好技巧。
他站的角度额外的好,刚巧晨曦的阳光从他右边的山顶泻下,沟露出他那张好看的脸型以及帅气的发型。
冯雨诺在很小的时候就教导他,要想自己极为的装逼,出场就能压倒群芳,不能只注意自己的衣服是否酷炫,也不能只在意那张脸,这些一个是天生的,一个是由口袋里的钞票决定的,并不能凸显一个人的个性魅力。
我们装逼的首要着力点就是我们头上的这一撮毛,只有发型好看才是我们装逼的自信来源,毕竟人家看的最多的始终还是那一颗头颅。
这也是冯雨诺一天一个发型的主要原因,这样既可以让自己漂漂亮亮的装逼,每天还能换一个发型,根据那天的心情以及所做事物而决定,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凸显自己是多么的心灵手巧,绝对的有个性!
因此,在冯雨诺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悉心教导下,还是一个初中生的洛锦华就额外的注意自己的发型问题。
男孩子的发型怎样好看?一略长,二够蓬松,三能搭配那张帅气阳光的脸!最好还有一点韩式的微卷就更加完美了!
此刻的洛锦华就是略长蓬松的头发服服帖帖的斜贴在额头,在阳光之下洋溢着一张好看的俊颜,穿着一身灰色的运动服牵着一只阿拉斯加犬看着冯雨诺,真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卷。
可不等冯雨诺多瞅几眼,就见着咖啡看见不远处的小白,撒丫子直奔。猝不及防的扯着洛锦华狂奔了五六米才治住了它,差点将洛锦华的老腰给闪断。
冯雨诺站在厨房里笑眯了一双眼,看着洛锦华装逼不到五秒就被扯得一脸狼狈,边跑还边扭头艰难的对自己说没吃。
看着远处还在跟狗东拉西扯的洛锦华,冯雨诺笑够了就从碗柜里又拿出来一个碗,将三个碗冲洗了一下,就将热好了的银耳莲子羹根据每个人的食量分好,然后端到客厅里的桌子上。
聂筱淋也已经弄完,并且画了一个妆,冯雨诺本想用漂漂亮亮来形容她的装的,后看到她那眉毛,顿时就笑了!
还好,没有,第一次画眉画的又黑又粗,像条虫子了,但是依旧是很长,感觉都快要画到头发处了,大概眉飞入鬓应当这样来形容才对。
当然,冯雨诺有时画眉,也会出现洋相。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特别喜欢把眉尾往上画,翘着似乎要飞到天上去。不过,冯雨诺觉得这样叫霸气,总比聂筱淋画的快掉到地上去的黑虫子来的,好看吧!
聂筱淋看着冯雨诺那笑得快飚出眼泪的样子,蹙着眉头询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又是眉毛没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