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李海说出那样的话来,也并不是出于所谓对法律的信仰。哪怕是在人类历史历史上最为清明的国家和时期,法律也从来没有能够公平地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相信法律能够保证公平正义,这种想法就跟古代的儒家言必称三代之治,马列教徒大肆宣扬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理想社会一样,一句话,不靠谱。
可话说回来了,既然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的层次,那所信的东西到底靠谱不靠谱,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基督教还拼命宣扬天堂的存在,审判日终将来临,所有的罪都会得到审判呢,谁又真的见过了?说白了,信仰这玩意,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
当然,他这种对于信仰的观点,遭到了钱神的极力批判。钱神甚至极其愤慨,因为在它看来,它的神使竟然宣称所有的信仰都是不靠谱的,可以信也可以不信,这不就等于是在剥夺它的神格吗?因此钱神宣称,要说不靠谱,象李海这样的神使才是真正不靠谱!
李海倒也承认他这个神使并不是很称职,偏生他很牛叉的一点就是,钱神别看号称是神,根本上还是因为李家历代祖先的祭祀才能诞生的。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李海从心理层面上对钱神保持某种优势了,加上他的神魂有章神力的调理,不会受到钱神神力的侵蚀,他会信仰钱神才真的是怪事了。
真正让李海不屑动用暗地里手段的,就是他最后那句话,他认为己方仍旧掌握着优势。而朱莎之后的详细分析,也道出了她的想法,她也觉得代理词的泄露,对于这个案子来说并不算什么。
赵诗倩当然不服气,不过她要**律,没什么可讲的,这方面基本上就是外行;要讲见不得光的手段,她也没法和李海相比,李海是自己想做事就能做,她还得去求大伯和父亲。所以,朱莎和李海都不支持,她也只能偃旗息鼓了,当然她心里也打定了主意,要是真的庭审失利,那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搞事了。
第二天上午,一行人来到了法院门口,刚下车就是一大堆记者冲上来,长枪短炮照个不停,不仅是因为本案关注度很高,更是意外地看到两位明星当事人也选择了出席现场,这一点对于娱乐圈的案件来说,倒是相对少见。
这个时候,大家当然是统一口径,对于案件的审理结果表示充满信心,己方一定会胜利。正说着,又是几辆车开过来,有眼尖的记者一看就认出来,那不就是南国旭日杂志社的队伍吗?马上又是一堆人冲过去采访拍照。
李海一行就站在法院大门口,看着那一行人渐渐走过来,当先的居然也是个女律师,长得还算有几分姿色,不过穿上律师袍之后,通常女人都要减掉三分颜色——李海瞥了一眼身边的朱莎,心说除非是朱莎这种特例,天生一股冷艳端严的丽色,穿上律师袍反而更显其端庄大气。
两边碰面,有好事者就发现有趣的事情了,李海他们这边,三个原告邰亚菲、姚诗儿还有蓝映真,都是美女,朱莎和赵诗倩同样光彩照人,唯独李海一个实习律师夹在中间,可谓是万花从中一点绿;而对面的南国旭日呢,一个女律师之外,就是好几个男人,看样子不是她的助手,就是南国旭日的领导一流,说得上是万绿丛中一点红。
就有记者在那嘀咕:“果然红花还需绿叶衬啊,这么一看丁丽律师还真是挺靓的。”又有人说:“两边对比真是鲜明,光是这场面就够吸引眼球,赶紧赶紧,都拍下来。”
说话间,就碰到一起,那为首的女律师丁丽,目光在李海一行人脸上掠过,目光连连闪动,尤其是看到李海这片花丛中的绿叶时,更是异彩涟涟,虽然说红花还须绿叶衬,不过李海本身就是气质非凡的男人,站在一群美女中间,反而更显得他形象超群。
朱莎见状,很平和地伸出手去,意思是要握手。这在律师之间很平常,大家都是拿钱办事的,今天是对手,下一次没准就是同一条战壕里的了,没必要搞得剑拔弩张的。
哪知丁丽律师竟然把手朝身后一背,面露傲然之色:“本来我以为,敢于从那么远的之江来到羊城打官司,代理律师一定很有水准,值得一打,没想到原来是不自量力。瞧瞧你们这阵容,全是女人,就一个小靓仔,还是实习律师,让法官看到了,一眼就能认定你们是搞拉拉的了吧?这还用打么,直接投降算了!”
朱莎面色骤沉,余人也都是目露不悦。这女人说话真是够难听的,就因为本案的案由,是因为南国旭日报道了姚诗儿和蓝映真的拉拉绯闻,现在被她拿来说事,居然连性别都成了谈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