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二足金乌_255(2 / 2)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正文完结太高兴了,忘了说,我要写六万字的番外……这样可以补齐欠的更新,而且还能把文章字数凑个整_(:3∠)_

写到狗子,就想起家里养过的一只狗狗,现在还活着,已经19岁了。

它14岁那年,我们搬家了,我妈就送它和另一只狗子去了大姨家,因为它就是大姨家的狗子生的。但是它天赋异禀,自己从大姨家跑回了原来的家,另一只狗子比较傻,没跑回来,就被留下了。

我爸没办法,只能让它在空荡的家里住着,每周回去喂他几次。我放假回家后想带它出门溜溜,它死活不往外面走。后来它被送到了更远的小姨家,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们去小姨家看它,它像不认识我们一样,可能是太老了,也可能是被伤透了心。

不过我们都以为它会先死掉,没想到是那只小狗先去世的,2017年8月,在大姨家门口被车撞死了,当时八岁。我可伤心了,还给他俩写了文……然后坑了。

第103章

京城里热热闹闹,百姓驻留在街道两边,张头探脑地观望着。

“哎哎,这是要做什么?怎么这么多人?”

“丞相小姐抛绣球招亲呢!”那人道,“听说啊,小姐花容月貌,娶了她,哪怕给相府做个上门女婿,也是八辈子修不来的福分。可惜我早有家室,人家未必看得上我……”

听完,穿着粗布短打的小伙子奋力地向前挤。

围在前面的都是想出风头的男人,哪里能挤得进去?他便伸出一只手来,原地蹦跳着大叫,希望美貌的小姐能注意到自己。然而在人群中依然算不上抢眼,已经有不少人像他一样动作,倒是被身后的男人推了一把,“跳什么跳,踩到老子脚了!”

锣鼓声突然响起,身穿红衣身姿挺拔的仪仗队出现在拐角处,后面是骑着骏马身穿大红官服的清隽男人。

人群中有一瞬间安静,不少人回头去看,被男人的威仪排场吸引。

高阁内蒙着面纱的女子也看到下方经过的人马,她站起身,拿起盘中绣球,轻轻一掷,打中了马上男子的乌纱帽,在男子接住绣球,遥遥望过来时,娇羞地低下头回到内间去了。

伏光拿着酒杯,坐在另一边的楼阁窗边,把这一切收入眼底。丞相府的下人把状元郎拉入府中,伏光收回目光,“洪江龙王原身就是一条黄色鲤鱼,寿数还没你长,怎么他能变龙王,你就不能呢?”

万珠哭笑不得,“小妖甘愿跟在您身边,不想去做什么龙王。”

“也是,做龙王太憋屈,哪里有做妖痛快。”伏光点头,“你真的不能变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