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李铮误以为那是他因心虚而刻意做出来的掩饰。
“去年在上海,我和吴桐见过一次,”李铮道,“那次很巧,我们住在同一家酒店,早餐的时候遇上了,还约着吃了次饭。他发展得很好,投了几部片子都很成功。我看新闻,他今年入选了中国年度经济人物。”
简华却嫌弃道:“这叫发展得好?他是学电影的,半辈子都在搞投资想赚钱,年轻时候还有点艺术追求,现在完全就是个臭气熏天的商人,将来死前,我看他要后悔死……哦,反正都是要死,也没什么差别。”
李铮:“……你别老是嘴巴这么毒,他怎么说也是你的伯乐。”
简华道:“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早不想理他了。前几个月他去美国看他女儿,说要去我家做客,他要不是说带他女儿去,我就直接拒绝了,懒得招待他。他女儿还不错,正在马里兰读mfa,比吴桐像个人,长得也漂亮……对了,我和吴桐说等他女儿回国,介绍简宁川和那女孩认识下。”
李铮:“???”
简华道:“她是比简宁川大几岁,不过你看那小混蛋的样子,我觉得找大几岁的更好,找年纪一样或者比他小的,肯定不行,凑在一起过家家吗?”
李铮:“……”还真是知子莫若父,找了大十几岁的。
“就说人比人能气死人,”简华一说简宁川,就要火冒三丈,道,“吴桐不怎么样,倒是会教女儿,学习好,还听话。简宁川是怎么回事?我让他去南加念书,我亲自做他的推荐人,他是不是脑子没发育好?非要留在北京上学?他还骂我!说我是香蕉人!那他是什么?香蕉籽吗?我最讨厌吃香蕉了!”
李铮只好主动吸引火力,说:“你别拐弯抹角,不就是想怪我没教育好他?他现在在电影学院也还可以,成绩也很好,每年都拿奖学金,他的老师和院长都说他很优秀,也很有天赋。”
“天赋是他的吗?那是我的。”简华道,“本来就该怪你,他想怎么样你就让他怎么样,最后才把他惯成这个样子。”
李铮道:“好吧,是我不对。”
简华奇道:“你怎么不顶撞我了?以前我说他一句,你能还我十句,今天这么快就认错了?”
李铮笑道:“因为我今天高兴。”
他伸手,把简华头顶被风吹起来的一绺头发抚平,柔声道:“小楼,我们回去吧,风太大了。”
简华露在外面的眼睛迅速红了一圈。
李铮很想抱抱他,顾忌在外面,忍住了。
“回去之前,”简华道,“我能喝杯酒吗?”
第二十四章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