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麟抱着自己最喜欢的那把银蓝色吉他,在后台擦了很久。
他喜欢流行乐,将来去剧组也会带着这把吉他。可最近两年确实有些辜负它,和乐器室里的它们。
各行各业的朋友们已经全都到齐,在化妆室里笑闹着交换微信,经济人范叔温和礼貌的和公益组织的老总解释着各种程序,后者感激的几乎说不出话来。
戚麟一个人坐在化妆室的单间里,久久的没有出去。
他从五岁开始摸琴,到现在已经快十五年了。
人总是会想要尝试各种东西——国内外的知名歌手里,有的唱到半路去做了美妆天后,有的不唱了去拍片当导演。
有的人离开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到这条路上,也有人保持着双栖或者多栖,一直都经营的很好。
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走向怎样的发展,可暂时离开这段路,去探索内心想要接近的事物,亦是对自己人生的一种负责。
我不会后悔的。
门被小心的敲了敲。
戚麟抱着吉他起身开门,看见江绝微笑着站在门口。
“大家都在等你。”他看向他怀里的那把吉他:“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开场了。”
“嗯——我刚才想和它待一会儿来着。”
江绝抄过一把凳子坐下,看向他怀里的这把吉他:“很喜欢它吗。”
“它叫十七。”戚麟摸着新换的琴弦道:“这是我妈妈在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
那个时候戚麟还在读小学四年级,觉得这么酷的银蓝色,和十七岁那样酷酷的年纪最配。
虽然他那时候不肯在妈妈面前露出小迷弟般欢实的表情,试图让自己高冷又帅气,私下还是会抱着吉他悄悄喊它十七。
回忆起这些的时候,还是怀念而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