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逢河挂了电话,把手机往裤兜里一踹,慢悠悠的往院子里走。
院子里已经开饭了,野山菌炖鸡,香煎洋芋粑粑,蒸腊肉,清炒豌豆尖和蒜蓉瓜尖儿。叶妈妈还特意去找了不少小黄瓜,那种一寸长左右,还顶着花儿的嫩黄瓜用蒸腊肉的肉汤一炒,香的不得了!山里特地种的一小片茉莉花也开了,茉莉花炒鸡蛋可是能算得上这边的特色菜了。汤是青蚕豆泥炖芋头汤,上面撒了薄荷,喝起来清爽极了。
吃完饭,泡上一壶窖藏了六年的普洱,茶水艳红,茶香扑鼻,捧在手中的小柴窑杯底已经被茶水浸润出了七彩的光。午后阳光温暖,山风柔和,风中带着清淡的,属于山林的醉人气息。美的令人沉浸。
自从叶黄莺回来,叶兴国就很少来客栈小院儿了,也就庞娟每个月还跟着叶妈妈一起去山上烧香。哪怕是叶爸去请叶兴国来喝酒,叶兴国都要找借口推辞掉。
没办法,他觉得丢脸。
其实也不只是丢脸,他还有着一种自卑感,以及觉得兄弟不通人情的怨气。这几种矛盾的心情纠缠在一起,让叶兴国在兄弟面前有些抬不起头。
一直到叶黄莺被北京总部“调走”,才让他心里稍微的好受了一些。
庞娟倒是看得开了,她这种看得开就是完全不指望自己大儿子大闺女养老,而是把希望都寄托在了小儿子叶逢林身上的看得开。叶逢林如今很得叶家兄弟青眼,工作的也开心,每个月也拿回来不少钱。他既不像大儿子那样一边野心勃勃一边吐槽抱怨,也不像大闺女那种心比天高还缺心眼。他是正儿八经的踏踏实实的做,认真的学习着所有养殖的知识。
虽然叶家有俩孝顺儿子,她只有一个,但是庞娟已经知足了。
“我跟妯娌没有什么矛盾,你跟你亲兄弟倒是隔着一层。”庞娟盐渍着猪肉,看着坐在门口抽烟的男人,忍不住念叨。叶家每次杀猪,都会留给叶兴国家不少,如今叶兴国家顿顿吃得起肉,屋子后新搭的小棚子里也晾着不少腊肉了。
他这个兄弟家,对他真的已经相当不错了。
叶兴国没抽水烟,只是叼着烟卷灰头土脸的坐在门前的台阶上。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哎,感觉没有以前亲了。”
庞娟冷哼一声道:“以前穷成那样,一条裤子分着穿,可不就亲吗?如今你看兄弟家赚钱了,自己还在打工,心里不舒服了吧?”
叶兴国唉声叹气。
庞娟又道:“真让你去做生意,你就真的能做好?先不说别的,你觉得你兄弟是个做生意的命?他没有,他那小儿子才是做生意的命。人家从部队有了过命的兄弟,退伍之后又到处跑动,才赚了这一笔家业。按说你也有山,你那山上跟人家产一样的东西,怎么就没见你也赚大钱?”
叶兴国拧着眉头,道:“你说奇怪不奇怪,我就觉得我兄弟家的东西,就是比别人家的好吃。”
“好吃也是人家的手艺,跟你有什么关系?”庞娟把盐渍好的猪肉穿了绳子,挂到灶台上面,然后舀了水洗手。
她看老伴还是一脸愁眉苦脸的样子,啐道:“人家给你个挣钱的活儿,你还不知足,非要作没了才乐意是吧?还是你觉得从外面打工舒服?那你出去打工吧,我跟儿子留在这里。”
叶兴国吐出浓浓的烟雾,叹气道:“这说什么呢,我可没有这么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