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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桀就这么找到了包吃包住的工作,老板人好还长得帅,让他每天刷便池的时候都觉得心情愉快。
上班的时候游溯顺道儿把他带来,下班的时候大家聚到休息室听他拉琴,然后游溯再顺道儿载他回家。周末轮休的时候他还和以前一样,拎着琴满街转悠,随便找个街头或地铁站卖艺,美名其曰“传播艺术的种子”。
就这么在游溯家住了两周,虞桀渐渐发现游溯这人特注重生活品质,讲白了就是特小资!周末没约会的时候居然会自己买一堆菜,照着菜谱在厨房鼓捣,晚上开一瓶红酒,尝着自己做的菜慢慢品。
这点虞桀很佩服,其实他也会做一两个简单的菜,但以前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是点外卖就是泡方便面,方便面还必须是桶装的,因为不用洗碗。有时候外卖和方便面都吃腻了他也会自己炒个菜焖锅米饭,端个碗站在厨房直接就着锅吃了,都懒的往盘子里盛,也吃不出来什么味儿…再后来呢,虞志明越来越豪,在城郊买了大别墅,雇了厨子保姆,虞桀就再没自己做过饭。
不过游溯平时挺忙的,周六周日应酬也不少,常常早上9点出了门半夜才回来。虞桀就吃过一次他做的饭,青柠桂鱼,咖喱炒蟹,椰汁西米露,蔬菜沙拉...不过那天他对游溯手艺的评价是:“怎么没有肉啊?”
游溯诧异的指着“鱼”和“蟹”问他:“这不是肉吗???”
虞桀摇摇头,“我们内蒙人眼里鱼虾蟹都不算肉。”
“...”
不过那道青柠桂鱼游溯做得特别好,足足馋了他好几天。
后来虞桀也下了一回厨,他觉得要让游溯见识见识什么才叫“肉食动物”。不过那天,花了一早上功夫,他就做了一道菜——黄焖羊肉。
奢侈惯了的小虞同志提前几天先跟游老板预支了工资,专门从西北买了当地小羊羔,肉质鲜嫩不膻。接着做菜的时候又偷偷放了游溯家里半瓶没喝完的五粮液。然后和各种香料一起腌2个小时,热锅倒油,葱姜蒜红辣皮儿炝锅翻炒,再倒进肉汤慢炖半小时,最后放进高压锅压5分钟,出锅时香气四溢。
等到中午的时候,羊羔肉已经炖的酥烂,但又不失柔韧的口感,还没有一点儿羊膻味。
游溯就着一锅肉吃了好几碗饭,虞桀笑的得意,“知道什么才算肉了么?”
游溯忙着啃羊肉没空说话,腾出手冲他竖了个大拇指。
那天虞桀头一次尝出自己做的饭是什么味儿,可惜了,他这样的厨艺天才,爱好居然是拉琴。但看游溯吃的满嘴是油他特别有成就感,心说:“这才对嘛,饭就是要做给别人吃的啊,大家一起吃才有味儿啊,别人说好吃才算啊,自己一个人的话,有什么可做的?”
结果当天晚上,游溯因为吃了太多羊肉积食了,上吐下泻的一晚上没舒服。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