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屏息凝神望去,可这样的倘若从不存在——即使沾了些尘土,那白家的标志也仍旧是醒目的,明晃晃刺着人的眼。像是毫不遮掩的刀子,一下子亮出了自己雪亮的寒光。
——这是真的。
众目睽睽之下,沈翰修手中捏着的缰绳猛地一松,险些从马上坠下来。
藏不住了。
......藏不住了!
【虐渣任务进度:20点。】
第74章 南风馆从良记(十)
状元郎红袍乌发, 高高骑于一匹枣红大马上, 身姿英挺。
只是此刻, 他的手紧紧抓紧了缰绳,连上头的青筋都暴凸了出来。原本仍在叫嚣的奴仆亲眼看见了那对青花瓷瓶下的纹路, 也是一怔,诧异不解地扭头去看自家主子。在看了一眼之后,他猛地打定了主意,怎么也得把这盆脏水泼回去,这样大好的日子, 绝不能毁在这群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手里!
“我们是买来的,”他挺直了脊背, 嚷嚷道,“怎么知道原主人是谁!”
寇秋双手拢于袖中,轻声笑了笑。
“买来的, ”他慢慢道,“那敢问状元爷, 是从哪家店, 用哪里来的钱, 买来的?”
沈翰修一言不发,仿佛已然凝固成了一座石头垒成的雕像。他抿紧了嘴唇, 眼睛也并没有再看寇秋, 只是沉默着抬起了视线, 沉沉落向远方。
“是我。”
寇秋仍旧望着他, 一字一顿道:“是我从十二岁起开始入南风馆做杂役, 供你——”
“柳老板!”
状元郎骤然截断了他的话,原本的平静也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他的眼神猛地投射过来,里头说不清装的是什么,像是油盐酱醋都混在了一处,酿的这味道也变得乱起八糟。他望着寇秋,目光中慢慢含了恳求。
“......柳老板。”
寇秋看到了乞求,可他并没有分毫心软。
“沈状元,”他轻声道,语气坚定,“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
不止一次。
在两人的相处中,段存永远是节节败退的那一个。沈翰修说喜欢的,便毫无原则让给他;沈翰修说需要的,哪怕手上磨出泡来也要赚银子买给他。初时只是出自对同乡的照顾,可后来,这感情便慢慢变了味。
段存的心里,沈翰修的位置很高很高。沈翰修又聪明又文雅,生来就应该坐在书院里,做他凡事都无需担忧的公子。
而他,生来却就是风尘的命。
他整整劳碌了一辈子。劳碌到把自己的位置一直降到了灰里,却还是不能让那个人低头看他一眼。
甚至连他辛苦赚来的钱,沈翰修也觉得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