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萧明钰被她的话逗得一笑,垂眸时见她乌黑的眼睫上还沾着晶莹的泪珠,湿哒哒的搭在入白腻的肌肤上,犹如夜里的芦苇搭在温柔的湖面上。他心中不知怎的也跟着一软,忍不住低下头轻轻的亲了亲郑娥沾着泪水的颊边,安慰她:“嗯,是眼泪自己掉下来的……”

不过萧明钰到底还是有些克制的,他很快便转开了话题:“对了,你适才怎地就这么追出去了?”

郑娥这才想起正事,擦了擦眼泪,应道:“我刚刚看见那人抱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姑娘。”她咬着嘴忍住哭腔,小声道,“她身上带的玉佩和之前二舅舅给我的玉佩很像。”

萧明钰怔了怔,好容易才反应过来:郑娥口中的二舅舅便是齐王!这一下子,萧明钰面上的神色也跟着凛了起来,知道此事不得轻忽。他转过头给边上几个侍卫使了个眼色,那两个侍卫便会意的上前去,抓着那已吓得瘫倒在地上的灰衣男人到衙门里审问去了。

理完了这么些事,萧明钰方才抱着郑娥转过身去看适才出声的少年——倘不是他出声呵斥,萧明钰等人还未必真能发现小巷子这边的动静。故而,萧明钰语声倒是十分真诚:“舍妹顽劣,适才遇险,多亏了这位公子仗义出言。”他略一顿,又道,“不知公子贵姓,待我告过家中大人,来日必备礼上门道谢。”

郑娥此时也从萧明钰的怀里头探出头来,她一张小脸哭得通红,眼睫上还沾着泪珠,既可怜又可爱的模样。

那少年就站在巷子口处,大约十五六岁的年纪,明蓝色的袍角被巷子外那灿然的灯光照着,上面细密的暗纹随着流光而动,显也是个富贵出身。如果定神细看便能发现少年的五官轮廓极深,鼻梁高挺,一双眸子倒是纯正的黑色,显得冷冷的。不过他的身量倒是极高的,宽肩细腰,加上那轮廓过深的五官,一看便是个混血的——这倒也是常事,周朝许多人家颇是喜爱胡女风情,生了子嗣也是常有的。

那少年靠着墙站着,默默的打量了萧明钰和郑娥一眼,面色淡淡,只是有些生硬的拒绝道:“不必了!”

萧明钰也不计较他这略显得无礼的言行,低了头,用下颚抵着郑娥柔软的发顶,嘱咐道:“阿娥,你也得说声谢谢才是。”

郑娥一双黑眸跟着眨了眨,盯着那少年的面庞看了一会儿,忽而破涕为笑,道:“谢谢大哥哥。”

郑娥的声音娇软软的,犹如刚出炉的甜糕,咬一口便觉得满心甜软。本还有些僵冷的气氛也渐渐缓和下来。

少年蹙起的眉头不知不觉间也不知不觉间松了开来。他迟疑了片刻,看着萧明钰怀里的郑娥,眸中似有什么一闪而过,不由认真的加了一句话,”你的妹妹很可爱,以后别叫她一个人乱跑了。“他大约说不惯官话,说起话来,一字一句的。

萧明钰自是应了下来,可目光仍旧隐隐的落在对方的面上,只觉得有些眼熟:这人,他是在哪里看过吗?

没等萧明钰回忆起对方何处眼熟,那少年便已拱了拱手算是行礼告辞,起身离开了。

萧明钰蹙了蹙眉,心中隐约掠过一丝的警惕,微微颔首与边上的一个侍卫示意:“你跟上去,看看他的府宅在哪里。”

侍卫点了点头,会意的跟了上去,只是方才走到拐角处便有人用硬物在他脑后敲了一下,一时之间便失了意识。

只见一个穿着毛皮大氅的络腮大汉手持金刀从后面出来,对着那穿着蓝袍的少年礼了礼,道:“王子,这人鬼鬼祟祟跟在后头,想来那姓萧的怕也起了疑心。”他说的不是汉话而是极流利的北狄话。

少年面色凝重,阖目思忖片刻便道:“我们现在就出城去。王庭那里早已留不得我,此回姐姐答应和亲大周,为的便是带我出来。现在,也只能去寻大兄另谋出路了……”

他的语声极其微妙的顿了顿,长眉黑眸,高鼻薄唇,显出几分极冷淡的讥讽之意来,“倘不是宫里头那人捎了信来,让我看在母亲昔日旧情的份上替她做件事,我送姐姐入宫之后便该离开了。”

那络腮大汉闻言也不由有些冒火:“不过是几个孩子罢了,那人的心肠竟是如此恶毒,还想着要借我们的手!我早说了这些中原人就是……”他说到这儿忽而一激灵,忽而想起面前的王子的生母便是当年熙朝嫁去北狄王庭的荣城公主,也算是中原人,连忙把喉咙里头的话咽了回去。

少年王子也不知听到了没有,只是转头专注的看了眼街头流转的灯光,用汉话一字一句的念道:“‘锦里开芳宴,兰红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这就是母亲念了半辈子、想了半辈子,做梦都想再看一回的长安上元夜吗?”

他的汉话大半都是那位嫁入宫中的异母姐姐教的,略有些生硬,只有这一首诗,他念得极字字柔软清楚。因为那是他生母荣成公主在草原王庭的漫无边际的长夜里,一字一句的念给他听的。

荣城公主过世的时候,他尚年幼,依稀还记得那是个眉目美艳的女人,骄傲而刚烈,就像是草原上最野的马、最烈的酒、最锋利的剑,就连草原上最强悍的英雄都不能得到她的心——她已把整颗心都葬在了故土。

荣城公主从大熙嫁到北狄王庭时,启明可汗已年过五十,有三个妻子,七个儿子,而荣城公主则给启明可汗生了一个儿子。

启明可汗过世,他的弟弟史罗可汗登位,他杀了启明可汗所有的儿子,依照惯例重又纳了荣城公主为妻。几年后,荣城公主为这个杀了自己长子的男人生下一个儿子,她思恋故土便给儿子取名阿史那思归。

再后来,荣成公主难产而逝,临去前,她握着年幼的儿子的手,瘦削的手上青筋根根凸起,她凝目厉声,字字皆是刀刃:“你发誓!只要你活着,就要设法依照我的心愿,将我的遗骨埋在故土。”

“我发誓。”

“我要睁着眼睛死,我要用我的眼睛看着你。思归,我的儿子,如果你敢违背今日的誓言,我必永不瞑目,诅咒你和你的兄长一样不得好死。”

她就那样睁着眼睛死了,而她连拼却性命生下的女儿几日后也跟着离世。幸好她死了,不必亲眼看着她爱若丈夫、情人、儿子的故国毁于一旦。

那时候,阿史那思归甚至没想到自己还有一日能够来到母亲的故土,看到母亲口中的上元夜。或许母亲的眼睛从未离开过她,或许是母亲保佑着他来到这里,可他到底姓阿史那,所以他并不打算将母亲的遗骨移到这里。

月下的阴影在阿史那思归英挺的眉宇间掠过一丝与年纪不符的冷酷。他静静的看着街上繁华美丽的景致,很快便又克制的收回目光,转头与络腮大汉笑道:“总有一日,草原上的雄鹰会展开翅膀,它会把阴云带到这宽阔的土地上;总有一日,草原上的头狼会领着他的狼群来夺走这一切的一切……”到时候,所有的土地都属于突厥,我的母亲也算是埋在同一片土地上。

络腮大汉不由抚掌大笑,点头附和道:“好,这才是我们狼神无敌无畏的子嗣!”

阿史那思归领头往城门方向走去,他的声音轻轻的,被风吹散开来:“……刚刚那个孩子,让我想起妹妹,她若是能长大,大约也会是那般的可爱。”他顿了顿,沉默片刻才道,“叫人留封信在驿站,给大周的皇帝,把那人的事情说清楚。”

“这,这不太好吧?”

“傻瓜,你以为她把这样的事情交给我们,就没有灭口的心思?”

……

萧明钰做过的那些梦大多零零碎碎,醒来便又忘了大半,剩下的还要还要连蒙带猜。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还是上天恩赐叫他通晓未来,真真假假总也分不清楚。故而,除却有关自己和亲人的几件大事外,他很少把梦里的事太过当真。所以,他自然也不会认出那只在梦里出现过一次的阿史那思归。

此时,萧明钰正垂着头与郑娥说话:“要不要回去吃面蚕?现在这个时候,五郎他们估计都已吃上了。”

郑娥连连点头,又圆又亮的眼睛都跟着亮了,随即又有些害羞,连忙用手擦了擦自己的面颊和眼睛,连忙问道:“我才哭过,眼睛肿了没?是不是难看了啊?”

萧明钰哭笑不得:这会儿倒是知道难不难看了?虽是如此,看她那眼巴巴的模样,萧明钰还是忍不住伸手揉了揉郑娥的发顶,捋了捋她乌鸦鸦的碎发,将她耳边滑落的几缕乌发捋到了白玉一般的耳后,口上笑道:“一点也不难看。”

郑娥雪色的双颊浮出一点羞红来,羞赧的把头埋到萧明钰的肩窝上,蹭了蹭,小小声的道:“那,那我们去吃面蚕吧。”

萧明钰却不急,他小心的抱着郑娥一路过去,时不时的把边上好看的灯笼或是精巧绝伦的灯树、灯楼指给郑娥看。

郑娥窝在萧明钰的怀里,嗅着萧明钰身上颇为好闻的沉香味,目不交睫的看着那些各式各样的灯笼,到底是小孩心性,心情渐渐的也跟着轻松起来,就像是那一盏盏飘在夜风里的灯笼一般。

忽而,郑娥转头时见着一盏兔子灯,连忙伸手指了指:“兔子灯!”她伸手扯了扯萧明钰的绣着祥云纹的袖子,声音就像是枝头的黄鹂般的清脆悦耳,“四哥哥,我要那个!”

那是一盏玉兔灯笼,竹骨做的架子,两团一大一小的竹球儿被黏在了一起,外头糊了一层薄薄的白色宣纸,用朱砂点了兔子的红眼睛,还另外黏了两条长长“耳朵”,那“耳朵”是用纸条做的,轻飘飘的随风摇摆着,看着确是十分的精致玲珑。

萧明钰使人去问,那摆摊的摊主板着脸道:“这是添头。”说着便指了指摊子最前面的那个六面美人灯笼,“那是我摊子上的头彩,你要是能猜中灯谜,把那个六面没人灯笼得了去,玉兔灯笼就一起送你。”

萧明钰便抱着郑娥上前去问:“请问老丈,规矩如何?”

摊主绿豆大的眼睛不由转了转,面上含笑的摸了摸自己寥寥无几的几根白须,摇头摆脑的道:“你出一贯钱,半刻钟内猜所选灯笼的灯谜,猜中了那灯笼归你,猜不中一贯钱便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