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1 / 2)

白雪奴 七六二 3648 字 13天前

原本,伺候客人吃饭对于白马而言,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他只须打扮好、坐在那儿,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以他的细心与耐性,寻常人物都能轻松应付。

然而,今天这小半个晚上,他与二爷共处一室,两人相互挨着坐在桌边,除了吃饭之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对方也未曾做过什么轻薄举动。他的心里却七上八下,忆起往昔时伤感,受到厚待时感激,时而气闷,时而悸动,皆因此人不循常理,仿佛叫自己遇到了命里的克星。

他用吃食将受到调戏的气闷压进肚子里,心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二爷的脸皮只怕有三层城墙厚,以后我当少与他作口舌之争,不能被他带着走。

白马将视线从二爷脸上移开,大口大口地吃了一会儿,见二爷不怎么动筷子,意思意思与他客气了两句,确定对方似乎真的不饿,才放开手脚疯狂地呼噜起来。

一个毛绒绒的脑袋几乎埋在碗里,把精细的江南小鱼当羊腿似的啃得梆梆响。

二爷摸也摸过、抱也抱过,觉得自己暂时占够了便宜,便越发殷勤地为白马布菜。他看着白马痛快地吃饭,脸上笑意渐浓。然而片刻过后,他却叹了口气,道:“三年前那事,我一直记得。”

白马正吃着,闻言动作一僵,一块快要到嘴的肥肉掉进碗里。为了掩饰,他便抱起饭碗,埋头刨了几口,咕哝道:“三年前有什么事?太久,记不清了。”

二爷哆了一口酒,道:“三年前周溪云出塞查案的事你全都知道,我晓得你是个不会多嘴的聪明人,也就不与你绕弯子了。那原本是个圈套,若是往常,按他的性子是决计不会前往,我也不知他犯了什么病,偏偏不听劝告单骑出关,一去就是数月。他娘按捺不住,催着我去寻他。”

白马“哦”了一声,仍旧不看二爷,随口道:“那你那时候还说自己一听到消息、连衣服来不及穿就赶了过去,原来是信口胡诌,花言巧语。”

“嘿!”二爷咧嘴大笑,一巴掌呼在白马脑袋上,胡乱揉了几下,“那你方才还说什么‘太久,记不清’呢,你也是花言巧语,想要哄我开心?”

“我!”白马哼了一声,压住怒气,有了前几个回合的缠斗,他已经知道二爷这人是给点儿颜色就要开染坊,自己只要不咬他的钩、他便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吵也吵不起来,故而说出一个字后,便继续埋头苦吃,不再辩白。

果然,白马不理会二爷,二爷也不与他斗嘴,继续说道:“我走得匆忙,身上分文没有,一路行来不是劫富济自己,便是化缘,幸而有真气护体,没被冻死。我走到云山边集,觉得有些累了,便随意坐在人气最旺的一处街头,看对面兵器铺子的老板们口若悬河,骗那些初入江湖、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

白马知道二爷是看见自己买了两把七星刀,嘲笑他没有眼光,差点一口饭卡在喉咙里被噎死过去,好容易咽下饭菜,他也没力气再争辩,懒洋洋地说道:“好咯好咯,我就是个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二爷您天下第一咯。”

二爷:“……”

他没想到白马已经破罐子破摔、任由自己调笑,冷不防被这句话哽了一下,不是很服气,于是便抬腿在桌下轻轻碰了碰白马的小腿肚子,白马忍不住一脚踢了回去。不想二爷的小腿全是肌肉,硬邦邦的,白马踢他一下,乃是杀敌八十、自损一千,痛得飙泪而不能言。

二爷这才满意,给白马夹了一筷子菜,继续说道:“那时集市上人来人往,我哪里注意过谁?这事说起来还得怪你,若非你生得好看,我怎会穿过那样拥挤的一条街,从数百人中一眼就望见你?若非我一眼就望见了你,我怎会看见你所用的银钱上,刻着周溪云的记号?我若没有看到那记号,又怎么会嫉妒他认识了你这样好看的人?我若不嫉妒他,又怎会去吃你用他的钱买来的肉干?所以,别的先不说,这事儿真的怪你,你可不能抵赖。”

白马:“……”

二爷微微仰着脸,面上带笑,道:“那日正值元辰佳节,夜色渐浓,各个摊铺都挂上了一盏橘色风灯。我在你身后拉了一把,你战战兢兢地回头看我,一对眼睛跟小鹿似的。那一眼,就看进了我的心里。”

白马:“……”

他打了个激灵,背上鸡皮疙瘩起了一片。

二爷又哆了一口酒,道:“周溪云的钱,就是我的钱,你拿他的钱买馄饨,我便吃了你的馄饨,本来并不是想为难你。谁料你为了掩藏他的行踪,竟然敢与我动手。我见你所用的是天山双刀,内力又如此深厚。阿九是天山派新一代的中坚力量,他做事狠绝、出名早,当时在关外风头正盛,我一路行来听得不少有关他的传言,想当然地将你错认为他。”

白马:“那时候你问我是不是阿九,我答你说是,其实就是想要借他的名头,吓唬吓唬你。让你误会,是我自作自受,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这事怪不得别人。”

二爷摇头道:“我又不是真糊涂,若换作平常,断然不会如此草率。我当时,一是喝得有些醉了,没有仔细思虑;二是关心则乱,知道梁炅那厮勾结天山派围堵溪云;三是因为自己武功高强,虽听过天山双刀客阿九的名头,却觉得他三两招败在我的手下,也是理所当然,故而将你认错。”

白马听了这话,只轻轻瞟了二爷一眼,他对二爷那些惊人的不要脸的言论已经见怪不怪,而且此人武功确实高强,这话别人说来是自负,从他口中说出,其实还挺有点道理。

白马摇摇头,觉得自己真是疯魔了。

二爷:“找到周溪云以后,我的酒劲更大,脑子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你小小年纪走上歪路,十分的要不得,就将你点了穴道扔在洞中面壁思过。离开的时候,我嫌周溪云聒噪,更怕他因你是胡人又曾为难他的缘故想要杀你,便将他点了穴道强行带走。谁知阴差阳错?这一走,差点将你害死。几日后,我知道了实情,心中万分懊悔,幸而再回到那洞穴前去寻你的时候,你已经离开。”

往事历历在目,白马脑中风雪漫天,他摇摇头,将冰冷的苦楚抛诸脑后,道:“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人各有命,该发生的,任谁也改变不了。”

二爷点点头,看着杯中酒水映出自己的轮廓,道:“诸行无常,是生是灭。因缘与劫数,皆是命中注定。不过,那次喝醉办错事害你受苦,并非天意,而是我错。我心里万分悔恨,循着你的足迹却找不到人,被周溪云打了个半死。此后我便发誓喝酒不过三爵,你看着,此乃第二爵。”

二爷举起酒杯,对着白马敬了一下,继而一气饮尽,酒气渐渐浮上脸来。

白马吃了个五成饱,整个人彻底冷静下来,有了力气,心中就开始算计:此人短短数日间,往返于洛京与江南,必定是日夜不停、狂奔数百里,此刻好容易坐下来休息喝酒,心里松快,也是嘴最松的时候,我可趁机多灌他几杯,许能套出些话来。

他可不信这个每次与自己相遇、身上必定带着酒气的男人能戒掉杯中物,趁二爷陷入回忆,偷偷为他再倒了些酒,随口道:“二爷,你真的不必再说这个,我都忘了。”

此话其实也不假。

白马心里装了太多东西,那些与自己有关的苦痛,除了深入骨髓的饥饿,其余的大都在岁月光阴的作用下渐渐变淡了。

二爷闻言一愣,继而摇头轻笑,道:“梁彦没死的时候,有个狂士,此人最爱在家中赤身裸体。别人讥笑他,他便反驳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褌衣,诸君为何入我褌中?”

白马听着故事,心想,此人竟敢直呼先帝名讳,怕是对朝廷不满,他们的秘密那么多,我且多给他灌些酒,总能旁敲侧击问出一些。

于是,他挖苦二爷一句,反问:“你俩挺像的,他是你爹?”

趁机,又偷偷添了些酒。

“你爹!”二爷给了白马一个爆栗,又在他脑袋上胡乱揉了一把,道,“爷的意思,这大千世界自然万物,本都是无主的。有人欲将其占为己有,才想出礼法、规矩来约束人。我自认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俗人,你在我面前,不必谨小慎微,想什么便说什么,要什么便拿什么,失去不必伤怀,得到也不必惴惴不安。我若是你,遇到我这样的人,被害成如今模样,心中怎能不气?”

白马这个年纪,毕竟未读书识字,对二爷所说的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似懂非懂,也并不在意,反倒好奇他的身份:“我说不气就是不气,我气了难道还能撒在你身上么?既然不能,我又何苦与自己过不去。反倒是你,原是做过和尚,有人供养没有忧虑,才能说出这种天真的话来。”

天真?二爷摇头,知道眼下与白马说不通,也就不执着了。

他看着白马饿死鬼投胎似的吃相,不禁想起当年云山边集的馄饨,想到这孩子幼年遭逢巨变、三年为人奴役,好容易吃了碗馄饨,还被自己抢了,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他是个胸怀坦荡的人,心有愧疚毫不掩藏,当即说道:“我那时不仅吃了你的馄饨,还抢了你快到嘴边的馄饨,哎,再给你赔个不是。”

说罢,又举起一杯,朝白马敬了一下,喝掉半杯:“此乃第二爵,又小半爵。”

白马:“……”

他真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人,摆摆手,道:“我不是那样小肚鸡肠的人,昨日不可追,今日能过得好,我便心满意足了。真的,你不要以己度人,你自个小心眼,便觉得我也跟你似的小心眼儿。哼。”

“人,当真能心满意足?”二爷摸了摸白马的脑袋,动作中颇有些宠溺的味道,“别看你不识字,说话一套套的,我很喜欢。”

白马吞下滑溜溜的热豆腐,烫得直哈气,道:“檀青教我,他,呼呼,好烫!他生在富贵人家,读过很多书,也时常读书给我听。我小时候不聪明,读书认字根本就学不会,这几年哪里有时间精力?如此也就……你就瞧不起我吧。”

白马别的都不太在意,却因为总也学不会写字认字,在这一点上很怕被人看不起。

“爷三岁能识千字,每学古诗、随口成诵,可这又有何用?”

二爷与周望舒不同,后者是听十句、说半句,当年他带白马走出白头镇时,见白马不认字,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城门上的“白头镇”三个字念给他听。可二爷却是听半句、说十句,他全不在意白马是否识字,不仅不在意,反倒长篇大论地劝慰他,道:“你没听过吗?都说人生识字忧患始,知道得越多、日子越是不好过,要不然怎么总说穷书生、酸文人?依我看,人只要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不识字原就没什么。”

白马突然松了一口气,觉得在极少数的时候,二爷也是个不错的人,自己与他相处时异常轻松,甚至时常忘了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