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气,似乎格外的冷。
夜色冰凉如水,窗外洋洋洒洒的飘起了雪花,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似乎来的比以往早了一些。
韩曦帮呼吸羸弱的秦若,擦拭着身上不知为何,会冒出来的冷汗,倏地,她的视线,盯在秦若左肩锁骨下面的那一个小圆疤,一向大大咧咧被人称作女汉子的她,霎时泪如雨下。
那些被她隐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记忆,如一部黑白老电影般,慢慢浮现在脑海,那个跟自己一起丢沙包,踢毽子,玩跳绳的小女孩,和病床上的秦若苍白的面容,渐渐重叠。
十六年了,整整十六年,她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了,没想到……
说来也真是她大意,在第一次与她见面的时候,听到她的名字与儿时的伙伴一样时,明明就有疑惑的,当时为什么不求证?
“若若……”韩曦颤抖着手指,抚上秦若那个小圆疤:“若若,真的是你,我是栗子啊,你还记得我吗?我是糖炒栗子,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啊!若若,对不起,我才认出你,真的对不起……”
韩曦原名唐栗,和秦若同岁,在那个偏僻贫穷的小山窝里,是秦若唯一的朋友。
两人如同亲姐妹一样,她也是那里,唯一不嫌弃秦若的小伙伴。
别的孩子,都嫌弃秦若有个疯癫妈妈,不愿意跟她做朋友,只有韩曦。
只可惜,韩曦八岁那年,父母不在之后,一个远房亲戚把她接走后,两人就失了联系,迄今整整十六年,这十六年之中,两人都褪去了孩童时期的青涩,韩曦更是,连名字都变了,所以即使再听到秦若的名字时,她也不敢贸然相认,毕竟世界上同名同姓的真的太多了不是吗?
但是这个伤疤,却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是她亲手造成的。
山里孩子的孩子,没有城里孩子岑贵,玩具什么的,根本就是奢侈品,所以她们从来就是就地取材。
那天两人学着电视上的桃源三兄弟,准备来个义结金兰,两人来到后山,韩曦从家里偷了几根焚香。
跪拜完毕,两人开始嬉闹,一个不慎,秦若被她推倒,正好趴在快要燃尽的香屁股上,当时正值夏末,穿的衣服也很单薄,秦若那里被烧到,就留下了这个疤痕。
手摸着那个疤痕,韩曦的情绪,几度失控,突然想到什么似得,赶紧掏出手机,边往外走,边拨号。
那边的电话响着,却一直没人接,就好像是故意跟她作对似得。
不接,韩曦就一直打,一直打,这种情况,在过去的几年里,根本就不曾出现过,别说给他打电话了,就是主动发个短信都不曾有过。
一直没人接,韩曦低咒一声:“shit!”
看了眼加护病房,韩曦边走边拖着身上的无菌服,对正好路过的那个给秦若动手术的医生说:“麻烦你帮我照顾下……”指着秦若的病房,“那个病房的病人,我有事,先出去一下。”
“哦好的没问题!”医生点头应允。
韩曦前脚刚走,后脚他就拿出电话,发了一个短信,须臾后,一个身穿护士服的女人,聘聘婷婷的走了过来。
医生对她道:“还以为得费一些功夫才能让那个该死的警察离开呢,没想到她自己倒先走了,这下真是省事不少。”
女人的头,垂的很低,闻言什么也没说,朝着秦若的病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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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原本双眸紧闭的秦若,在护士把手伸到她的鼻息下不一会儿,竟然睁开了双眼。
原本迷蒙没有焦点的水眸,在护士的容颜,渐渐清晰之后,突然膛大:“季晴!”
季晴耸了耸肩膀,笑的得意:“可不就是我吗?我的好姐姐,你怎么就成这样了呢?”
说着,她要去摸秦若的脸,秦若抬起没有多少力气的手,一把挡开,艰难的坐起身来:“这一切都是你做的?”
疑问句,肯定的语气,秦若眸色凛然的看着她。
季晴则是一脸无辜:“怎么可能,我有这么大能耐的话,三年前也不会被你钻了空子。”
“三年前?”秦若一脸愤然:“季晴,没人比你更清楚三年前是怎么回事!”
“哈哈哈……”季晴大笑,一点也没被拆穿的窘迫:“没错,三年前确实是我给你们下了药,我那是在帮你不是吗,我的好姐姐?你爱霍逸琛那么多年,做妹妹的我,真心不忍心,看你每次都像老鼠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偷看他。如果不是我,你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成为霍逸琛的妻子吧?哦不,现在已经是前妻了!”
“……”
“干嘛这么瞪着我,怪可怕的!”季晴拍了拍胸口,眼角眉梢都是志得意满的笑意:“姐姐啊,知道我今天来是为了什么吗?哎,看你这样,我真的不忍心你知道吗?怎么说咱们也同在一个屋檐下住了那么多年,有些事情,我觉得还是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比较好。”
“滚!”秦若指着门口,语气森寒如冰。
“别那么凶吗?我真心真心的来问你的。”季晴撇嘴道:“姐姐,实不相瞒,今天你之所以躺在这里,是因为琛要把你的肾移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