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1 / 2)

重生一品男妻 枫香 2974 字 9天前

油布哪里还会不防水?那些富贵人家,不是都是打油布伞油纸伞的出门吗?可是油布用来做一个茶棚?会不会太费钱了一点?

衙役在茶棚里转了一圈,发现整个茶棚的顶棚全都换成了油布,就连边上扎起来的布帘子,都是用油布做成的,不由得在心里面扒拉了一下小算盘,这得花多少钱啊?他记得莫伞匠一把油纸伞,最便宜的也要卖上一两多银子。

一个茶棚,哪怕这个茶棚卖得东西多一点,生意好一点,但是一个月能赚多少钱?茶棚里的东西就没一样贵的,他们常年走街串巷的哪里不知道那些材料的价钱,随便算一算就知道茶棚的定价究竟有多便宜,赚的不过是辛苦钱。

衙役到底公务在身,不能留下来看热闹,很快就走了。

林淡不知道衙役的想法,否则他就要笑出声。做生意的哪里能和普通百姓买菜比?哪怕是一个茶摊,每天只要卖出去的量在上面,也能直接跟人讲价,成本真的要比预期的低得多。

再说到油布。油纸伞、油布伞,搁哪里都是价格昂贵的。那是因为制伞不易,一个熟练的老伞匠,制作出一把白坯的伞,也要花上十天半个月。这还是没算上在伞上作画的时间。事实上,很多伞为什么贵,多半是在这伞面上。

像是他们家,林大伯就喜欢自己写字作画,让人制成伞面给全家人用。他一副字画值多少钱?在外面真心千金难求。但是对他们自家人来说,一把伞能值什么?总共加起来的花费也不用几两银子。

现在这茶棚用的油布,只不过染了最普通的素色,更多的花样一概没有。以前吴州不产桐油,几乎所有的油布油纸都是从别的州运过来的,价格自然高。

但是现在,他们自家就产桐油啊。身为吴州地区潜藏的民间最大的桐油商人,林淡表示桐油多得是,不就是做点油布嘛,小意思!

汶城内很快就多了个布庄,专门卖油布的。

油布的作用很多,但是人们还是第一次知道油布也能有那么多的花样。各种染色的就不用说了,油布伞也是老身长叹,最受欢迎的是一种油布衣,平时穿着当然不舒服,可是下雨天穿着,比蓑衣要好得多,做事情也方便,关键是这价格还真算不上贵。

一件普通的油布衣四百文,料子式样好一点的,六百文、八百文的也有,最贵的也不过是一贯钱。

汶城本来就富庶,这个价格对于很多人家来说,都不是个事。就算是普通人家,也能买得起四百文一件的。在汶城,随便买个布裁一件衣服,也得这个价钱呢!

可以预见的日进斗金的生意,林淡终于把林大伯的私房银,算在了这家铺子的账本上。听说大爹要给小虫发零花钱,那可不是一点点,每天光是吃的,都得把普通人家给吃穷。现在小虫还越来越挑嘴,大伯娘又管着不让他多吃,要不是家门口就有一个算得上是自家开的茶摊,不然他那点零花钱哪里够?小虫在书院里的开销可不小,还是他私底下偷偷给吧。

当茶棚的各种换装,一路换到京城的时候,天气已经转凉。整个京城一片肃杀。

秋后问斩,实际上按照大商朝的律令,真正被处斩的人数量很少。每逢到大赦,什么哪里发生灾难了要祈福啊;太后寿辰要与天下同庆啊;各种各样的名目还不少,许多囚犯都能因此重新做人。但是有一种情况叫大赦不赦,改弄死的一定得弄死。

皇帝的罪己诏刚下完,二皇子就被带到了刑场。

他现在已经不那么痴傻了,哪怕是被关在刑部大牢,他所受到的待遇,比起其他重犯来说,也要好得多。最起码,他住的牢房,就关了他一个,还能称得上纤尘不染。他的妻妾和孩子就在他的隔壁,从每天泣不成声,到如今的麻木不仁。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怨愤,然而并没有。

这天的京城几乎都被染红了。围观的人很多,但是天很快就下起了大雨,将刑场上的血水或者还有些别的污物都冲刷了一遍,留下一下日积月累留下的痕迹。

前皇后在冷宫里投了井,被人发现及时救了上来,但是整个人都傻了。

林家人却事不关己似的,全家都窝在小庄上,看着一道金黄澄亮的油,从榨油的管道里出来,落在早就准备好的缸里。

胡高旻眼睛都要瞪秃了,半天才道:“油?”

林和诚不耐烦地咔吧咔吧磕着炒熟的葵花籽,没开口,就是点了点头。

林二伯完全不知道胡高旻干嘛在这儿,根本就不是同一条路上的人,自然说话没多客气:“自家小孩儿随便折腾的,小生意而已。将来给咱们大商百姓多一样零食。”

胡高旻的眼睛都快瞪突了。什么小生意?!这可是油,素油!这能是小生意吗,这能只不过是一样零食吗?然而他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都没用,当初林淡跟他提过一起种花,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要是他早知道是油,哪里还会这样?

秋风习习的京城街头,开始有人卖烹香的炒葵花籽。

作者有话要说:  胡扯(~ ̄▽ ̄)~:我画了个伞面给你。

蛋蛋(* ̄w ̄):拿来看看。

胡扯 o(* ̄▽ ̄*)ブ:给。

蛋蛋(o_o)?:一只狐狸叼着一只蛋?

胡扯φ(≧w≦*)?:嗯,这是我们俩啊!

第71章 小聚

京城的气象是和其它地界永远都不一样的。

像是京城的消息,永远是最灵通的;京城的达官贵人,永远是最多的;哪怕是吃食,京城也总有很多新鲜的。京城的人,也永远不乏尝鲜的勇气。

葵花籽上市的时候,没人把它当成一回事情。只不过炒货翻炒的香味,永远都能让人下意识地停下脚步,这是全天下所有炒货店的“恶习”——当街现炒现卖。

炒葵花籽的更恶劣一些,才卖了两天就不卖了。

人家说卖光了。

才两天时间就能卖光,那么一点点量拿出来卖个鬼啊!

“刚引进的番种,留种都还不够呢,这点就是炒炒尝个鲜。”

尝个鲜泥煤啊!这种越吃越香的炒货,嘴巴里正香着呢,竟然就没了!这商家不厚道,忒不厚道!

而这时候,胡澈手上已经拿到了足够的葵花籽,前往屏州准备耕种,顺便还带上了林淡小庄上负责种葵花的一个管事两个庄户,还有一个卖葵花的番商手下的伙计。

这伙计会种葵花,就是不太会讲大商话,不过他跟着番商来大商,也已经是第二个年头,基本交流的几句话还是能够听懂的,再加上连比带划,和一个脑子超过普通人数个等级的胡澈交流,等队伍到了屏州庄子上的时候,伙计已经学会了不少大商话;而胡澈已经把他们所在的拜国话给学会了。

伙计名叫吉姆,胡澈给他起了大商名字叫寄牧。不过吉姆的大商话还说不标准,开口跟人介绍,一张口就是:“我叫积木,你叫我小鸡就可以了。”

小鸡很热情,年纪不大,才十五岁。一开始他说出这个年龄的时候,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没别的,十五岁的小鸡个头长得比大多数人都高。

胡澈已经算是同龄人中很高的那种了,但是比起小鸡来,大概也就高出寸许。

“在我们那里,葵花一年四季都能种的。不过你们要种那么多葵花干什么啊?”他们那儿都是自家门前种上几颗,给小孩子当零食吃的。

胡澈仰头望天,脸色微红:“我家那位喜欢。”

青春期的少年对这方面非常敏感,立刻就心领神会,羡慕道:“你的心上人很幸福。”他不由得想起远在拜国的坎蒂丝……唉,就算他能够赚到再多钱,人家也是要嫁进男爵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