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1 / 2)

侯府遗珠 研研夏日 2245 字 6天前

这时,林书吾在一旁提醒:“二姐姐应该是认识瑾王的,他俩已经定亲了。”

“那……那我也认识您。”林贵子犹犹豫豫的说道。

“你是如何认识本王的?”沈其煜进一步诱导。

林贵子更加纠结了,他根本不知道林灼灼到底跟瑾王说了什么,他怕不小心说错话坏了林灼灼的大事。迟疑了许久,决定用刚刚的理由对付:“我姐说我怎么认识的,我就怎么认识的。”

沈其煜顿觉气闷,感情这孩子只听林灼灼的话。也怪不得林灼灼那么喜欢他,把他从村里带到侯府不说,还时不时的去前院看他,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

见此时人多,沈其煜也不好再多问什么。

“林二姑娘不日就要嫁给本王了,你们两个人作为她的弟弟要好好读书,不要给她丢脸。听到了没?”

“听到了,瑾王殿下。”林书吾和林贵子异口同声的说道。

“既然你们姐姐马上就要嫁给本王了,以后再见面你们也不用那么生疏,叫我姐夫就行。”说到姐夫这个词的时候,沈其煜微微有些不自在。

周围的人听到这句话,纷纷向林书吾和林贵子投递过来羡慕的神色。纷纷感慨,有个这样的姐姐真好。一个姐姐得道,所有的弟弟都跟着升天。

林书吾和林贵子也互相看了一眼。

不管林书吾和林贵子之间的差距有多大,这两个人跟瑾王之间的察觉都差不多。瑾王是天,他们是地。如今瑾王如此亲切的跟他们讲话,他们着实有些受宠若惊。

那一句“姐夫”怎么都说不出口。

尤其是林贵子。他连跟林书吾称兄道弟都不敢,又哪里敢叫瑾王“姐夫”。

“一时叫不出口也没关系,慢慢的习惯了就好。几日后本王就要跟你们姐姐成亲了,到时候记得改口就行。以后千万别叫错了,免得你们姐姐不高兴。”

“是。”

说完这些,沈其煜看着衣衫不整的林贵子,问:“刚刚谁欺负你了?”说着,眼神淡淡的瞥向了人群。

这时,人群中有几个人悄悄的往后退了几步。低着头,恐怕被瑾王看到了脸。

林贵子抿了抿唇,摇摇头:“没人欺负我,是我自己不小心摔倒了。”

沈其煜看了林贵子一眼,想了想,道:“既然你不想说,那就不说了。今日就算了,如果下次再有人欺负你,不要忍着,本王给你做主。”

“多谢瑾王殿下。”

“嗯,不必如此客气。本王知道,那日是你跟你姐姐一起救了本王,也算是本王的救命恩人。这点小事对本王来说不算什么。”

听到林贵子是瑾王的救命恩人,那些欺负过林贵子的人已经快要跪在地上求饶了。

“好了,你们以后好好读书,为你姐姐争光,也为朝廷效力。”

“是。”

瑾王走后,那几个欺负过林贵子的人纷纷跑了过来,跪在地上求饶。

这可把林贵子吓了一跳,紧张的说道:“你们这是做什么,快起来快起来。”他身份低,在学堂里常常被身份高的世家公子欺负。不过那些人也就是让他跑跑腿,或者打他几下罢了。这些事情他从来没跟林灼灼说过,也没跟林书吾说过。

因为他怕麻烦他们,而且,他觉得,相对于能读书来说,这些事情都是小事。只要还能继续在这里读书,被打几下也没关系。

从前在乡下时,大伯母打得比这厉害多了。他跟灼灼姐两个人都吃尽了苦头。

如今苦尽甘来了,他不想多生事端。就怕眼前的一切都会消失不见。

他要珍惜。

那些人见林贵子这个态度,羞愧的红着脸说道:“多谢你刚刚没在瑾王面前把我们供出来,我们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

“嗯,你们快起来吧。”

那些人面面相觑,慢慢的站了起来,给林贵子鞠了个躬,红着脸跑掉了。

林书吾想到前几日林伯即的话,顿时把仅存的那一点点疑虑打消掉了。贵子明明就是个知道分寸的人,也非常的谨慎,哪里就像他大哥说的那样。

这一刻,在他心中一直是榜样的大哥地位有所下降。

而高高在上的瑾王殿下的形象却是越来越光辉。

“在我看不见的时候,你没少受欺负吧?为什么不跟我说呢?”林书吾有些心疼的问道。

林贵子整理了一下衣裳,笑了笑,说道:“五少爷,虽然你在我面前表现的很厉害。其实,你在学堂也没少受欺负吧?你为什么不跟灼灼姐说呢?”

林书吾抿了抿唇:“这些事情跟她说做什么,徒增烦恼。”

不过,他也明白了林贵子的意思。说到底,他俩一个是庶出,一个是乡下来的,都被欺负。

可如今不同了,相信瑾王的到来一定会让这些人收敛的。

“你放心,从今以后肯定再也没人敢欺负咱们了!”林书吾自信的说道。

想到刚刚瑾王说过的话,以及瑾王走后那些人的表现,林贵子笑着点了点头。虽然他不告状,但不代表他喜欢被人欺负。如果没人欺负,能好好读书的话,他肯定更加高兴。

瑾王来林氏族学的事情很快就传入了各家的耳中。西盛侯捋了捋胡须,深深觉得自己把林贵子调到族学里是一件非常明智的决定。真是没想到,那个林贵子竟然还是瑾王的救命恩人。

他这一记马屁,可谓是又响又亮。

林伯即听说之后,又再次偶遇了林书吾和林贵子。

这一次,他的态度发生了大反转。

“原来林公子是瑾王的救命恩人?之前怎么没听公子说过?真是失敬。对了,林公子要是有什么需要的东西,不必客气,记得过来跟我说。”

“多谢大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