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章 势均力敌才能谈恋爱(2 / 2)

到最后他们俩把项目卖给徐志森的时候,可是只买了十二亿八千万,整整亏了两个多亿,要是没有陆涛的干扰,项目能准时开始销售的话,两个亿恐怕第一轮开盘就赚到了,这孩子真是坑人不浅啊。

“这么好的地段,这么好的项目,怎么只能卖这么一点儿。”米立雄和徐志森不甘心极了,你要说大家伙儿都赔钱也就罢了,但是和他们同期开发的那些项目,早早地开工建设然后销售,可都是赚得盆满钵满,他们拿到了最好的地块却要亏本。

别看总投资十五亿现在能卖十五亿,听上去似乎没有亏本,可这期间投入的时间精力怎么算?人情怎么算?机会成本怎么算?这绝对是大亏特亏啊,这要是传出去,他们俩恐怕也没脸见人了。

好多人也不敢和他们合作了,你们俩连这么好的项目都能弄亏了,还能干啥?这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大的打击。

“老方,我们都回去找找人,看看能不能找到人追加投资吧,就算出让一些股份也行啊。”现在还没到最后关头呢,米立雄依旧不肯放弃。

“好吧,我我祝二位融资顺利。”沈隆说完起身走了,要是找他融资的话他肯定不答应,我多等一两个月就能以更少的价格把这个项目拿下来,我为啥要多出钱?咱们的交情怎么看也不值两个亿啊?

米立雄这边快跪了,向南却是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他在户外露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瑶瑶的归国女白领,可以说是一见钟情,露营回来就把瑶瑶带来了心碎乌托邦,至于他俩在露营的时候有没有混帐沈隆就不知道了。

大家伙凑到一起给向南庆祝,言语之间也摸清楚了瑶瑶的底细,这位是从美国学法律回来的,一回国就参与了几次企业并购案,大获成功,赚到了不菲的报酬,然后买了大房子,买了跑车,成了让人羡慕的金领阶层。

美国是海洋法系,中国是大陆法系,这两个国家法律体系都不一样,你在美国学到的法律一回国就能参加大型企业并购?难道是跨国企业并购不成?当律师不是先要实习才能慢慢上手么?你这么牛逼,一回来就能负责大项目?有实力接手这种大项目的公司,手底下有这么缺人么?

算了,沈隆也懒得吐槽了,这妹子配向南倒也合适,两个人脾气相投,身份地位也差不多,向南在沈隆的帮助下也成了金领阶层,大房子、好车一点儿也不缺,和这妹子可以说是实力相当,势均力敌才能更好地谈恋爱不是?

起码这妹子不会像杨晓芸一样不住地逼向南进步,人家自己也会奋斗,这样才能长久么!